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培养优秀研究人才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工作小组
主任委员:王欣
副主任委员:徐百永
委员:周伟洲、马强、韩香、吴洪琳、吾斯曼江·亚库甫、吕茂庭、梁丽、学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
2019级(含2018级4年制博士和休学硕士)、2020级、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2019级(含2018级4年制)博士一等1.15万元(2人),二等0.85万元(3人),三等0.73万元(5人);2019级硕士(含休学硕士)一等1.1万元(2人),二等0.85万元(4人),三等0.772万元(5人);2020级博士一等1.15万元(2人),二等0.85万元(3人),三等0.7万元(4人);2020级硕士一等1万元(3人),二等0.85万元(4人),三等0.725万元(6人);2021级博士一等1.15万元(2人),二等0.85万元(3人),三等0.7万元(4人);2021级硕士一等0.65万元(5人),二等0.5万元(8人),三等0.418万元(10人)。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26日-11月29日
第一步: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 系统”→“研工”→“奖助管理”→“积学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
第二步:进入“研工”→“奖助管理”→“积学奖申请管理”,点击右侧修改图标,将“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添加完成,提交后导出《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第三步: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和盖章后的《成绩单》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备注:系统申请界面若无法显示科研成果,一般情况是由于录入的成果信息未被审核,需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显示到申请界面。
2、学院评选:11月30日-12月15日
第一步: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积学奖”,可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审核等操作,并可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进行院内评选。
第二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三步: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在“积学奖院系审核”栏目下将相应的评选结果录入、修改、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院系评选结果。
备注:评选前将本单位“评选细则”在学院公示3日,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并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本细则自2021年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学生积学奖学金认定及量化办法(暂行)
一、2021级硕、博评奖分级排序标准
1、硕博连读生享特等奖学金,博士按照入学综合成绩排序。
2、推免生享一等奖学金,一志愿录取硕士优先评奖,按照入学综合成绩排序;调剂录取硕士按照调剂综合成绩排序。
3、有其它科研成果或综合表现加分项的,按高年级积分量化办法加分。
二、2019级(含2018级4年制)、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积分量化办法
(一)分值所占比例
(二)成绩
博士计算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分
硕士计算入学以来除外语成绩的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必须是以“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经费须到陕西师范大学账户才能计算。成果为多人完成,评分标准见合作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表。
1、学术成果的级别(权威、核心、重要及一般)以学校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为标准,其内容应以本专业为主;
2、文章级别认定的相应分值为:
级别 |
分值 |
A(权威) |
50 |
B(权威) |
45 |
C(权威) |
40 |
D(权威) |
35 |
E(权威) |
30 |
F(核心) |
15 |
G(重要) |
10 |
H(一般) |
5 |
注:H级论文需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后方能计分。
3、项目认定按照以下级别量化:
国家级:50分
省部级:25分
厅局级:15分
校级:5分
横向:10分
4、合作成果分值比例按下表计算
表1 合作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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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5 |
6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1 |
2 |
3 |
4 |
5 |
6 |
合作研究 |
60 |
40 |
50 |
30 |
20 |
50 |
25 |
15 |
10 |
50 |
20 |
15 |
10 |
5 |
50 |
15 |
15 |
10 |
5 |
5 |
5、成果认定说明:
1)学术论文必须见刊,录用通知单不能计分;
2)被转载的文章,记一次分;
3)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四)综合表现
1、在学校、学院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体、实践等活动计3分;获院级表彰一项计3分,获校级表彰一项计5分。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体、实践活动和因组织此类活动获奖的累积积分不超过15分。
2、积极参加学院主办活动获一等奖一项计5分,二等奖计3分,其他等级计2分;积极参加学校主办活动获一等奖一项计7分,二等奖计5分,其他等级计3分。同一事项获奖按最高标准记分,不累计计分。参加学院、学校活动获奖累积积分不超过15分。
注:其中第1、2条以所获荣誉证书为准。
3、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计10分,国内学术会议一次计5分(备注:参加学术会议是指:有邀请函,在学术会议上提交学术论文,并被安排在学术会议演讲日程内);
4、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加3分,副书记、宣传委员及组织委员加2分;各年级班长加3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加3分,副主席及部长加2分,成员加1分;学院办公室助理加3分。
5、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计分。
6、厚德奖学金、何崇本创新奖学金、研究生科研单项奖等奖项不计分。
7、综合表现相关奖项、材料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三、本办法自2021年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