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值所占比例
二、成绩
博士计算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成绩的平均分
硕士计算入学以来除外语成绩的所有必修课成绩平均分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必须是以“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经费须到陕西师范大学账户才能计算。成果为多人完成,评分标准见合作科研成果分值分配比例表。
1.学术成果的级别(权威、核心、重要及一般)以学校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为标准,其内容应以本专业为主;
2.文章级别认定的相应分值为:
级别 |
分值 |
A(权威) |
50 |
B(权威) |
45 |
C(权威) |
40 |
D(权威) |
35 |
E(权威) |
30 |
F(核心) |
15 |
G(重要) |
10 |
H(一般) |
5 |
注:H级论文需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后方能计分。
3.项目认定按照以下级别量化:
国家级:50分
省部级:25分
厅局级:15分
校级:5分
横向:10分
4.合作成果分值比例按下表计算
|
2 |
3 |
4 |
5 |
6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1 |
2 |
3 |
4 |
5 |
6 |
合作研究 |
60 |
40 |
50 |
30 |
20 |
50 |
25 |
15 |
10 |
50 |
20 |
15 |
10 |
5 |
50 |
15 |
15 |
10 |
5 |
5 |
5.成果认定说明:
1)学术论文必须见刊,录用通知单不能计分;
2)被转载的文章,记一次分;
3)学生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期截至到2021年9月21日。
四、综合表现
1.在学校、学院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体、实践等活动计3分;获院级表彰一项计3分,获校级表彰一项计5分。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体、实践活动和因组织此类活动获奖的累积积分不超过15分。
2.积极参加学院主办活动获一等奖一项计5分,二等奖计3分,其他等级计2分;积极参加学校主办活动获一等奖一项计7分,二等奖计5分,其他等级计3分。同一事项获奖按最高标准记分,不累计计分。参加学院、学校活动获奖累积积分不超过15分。
注:其中第1、2条以所获荣誉证书为准。
3.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计10分,国内学术会议一次计5分(备注:参加学术会议是指:有邀请函,在学术会议上提交学术论文,并被安排在学术会议演讲日程内);
4.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加3分,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加2分;各年级班长加3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加3分,副主席及部长加2分,成员加1分;学院办公室助理加3分。
5.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计分。
6.厚德奖学金、何崇本创新奖学金、研究生科研单项奖等奖项不计分。
本办法自2021年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