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1日,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确定的一志愿复试名单,电话通知相关考生查阅复试安排,准备有关材料参加复试。
3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305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正常注册)、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出具)、初试准考证;
2、往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一志愿考生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312参加复试工作会议,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并签到。
3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一志愿考生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312进行专业课笔试。
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一志愿考生在在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303进行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月26日(星期二),对考生总成绩计算和复核,按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录取名单,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
4月2日前,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长安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雁塔校区文科科研楼305。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办法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量化,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专业课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复试小组组长对复试成绩负责,并接受学校监督;小组各成员单独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各考生的平均分,最后由小组全体成员核准签字;所有打分材料均存档以备复核。
2、笔试、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专业复试与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确定: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5%+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5%。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研究院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研招办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所谓递补录取,是指:①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研究院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00904
邮箱地址:myzxbg@snnu.edu.cn
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有关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