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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4  阅读次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第一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预计在2014年5月举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示,按照“鼓励创新,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同时进行。成果展进行统一分类展示,按学科类别分为工科、理科、文科三大类。该成果展评奖项目为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竞赛奖励。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等。

    申报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读研究生;

    2、成果按类别申报(工科、理科、文科),成果为学术上具有先进性,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材料翔实,文字表达准确。

二、时间安排

    经导师推荐,各学院(中心)初选后请研究生秘书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yjsc8@snnu.edu.cn)。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5项创新成果。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初选结果进行筛选,确定最终代表我校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并上报参展参评。入选研究生将继续完善材料,包括参展海报及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文章等佐证材料)。

    学校对入选的研究生将给与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和资金奖励。

    学校选送的创新成果经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展。成果展示结束后,大会各分组委会将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相应类别参展作品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组委会审定。各类别成果展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我校同时也会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

三、其它

    各学院应发动研究生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0

电子邮箱:yjsc8@snnu.edu.cn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2室

附件:各学院(中心)初选结果汇总表 14040411577956.xls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 14040411571051.doc

     《陕西师范大学创新成果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14040411585285.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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