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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边疆讲坛】第109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及其意义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0  阅读次数:


2026年4月15日下午14:30,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在雁塔校区教学五楼5306教室成功举办“西部边疆讲坛”第109讲。祁进玉教授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及其意义》为题与研究院师生们展开交流,研究院马强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祁进玉,男,土族,1970年9月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入选国家级人才。

祁进玉教授深入剖析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诞生的历史必然性,系统阐述了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以及深化宪法实施四个维度的时代要求,清晰阐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的时代背景。

同时,祁进玉教授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以国家立法方式上升为国家意志,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从政策供给走向更加稳定的法治供给。因此,精准界定其作为民族工作基本法律、宪法相关法及共同体立法的三重属性,重点阐释其在立法形式与内容上的重大制度创新,揭示其独特的法理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祁进玉教授全面解析了法律构建的“精神—社会—发展—治理”四层制度架构,深入展示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如何从构筑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及强化责任监督等方面系统推进。

讲座尾声,祁进玉教授同研究院王欣教授及与会师生共同探讨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路径,强调基层干部需实现从“管理者”到“建设者”的角色转型,并详细阐述了正确理解、规范衔接、基础工程、社会空间及刚性机制五个关键实施环节,为研究院师生开拓了研究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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